晚上睡觉的时候,胡荞看见宁峰从橱柜里拿出一床竹席和一床薄被,铺在墙角就倒头睡下了。

胡荞望着宁峰平躺着的身影,有些欲言又止。

宁峰的房子只有一个卧房,自从原主嫁过来后,宁峰便从床上搬到了地上。

地面很容易回潮,作为一个学药理的现代人,胡荞深知睡久了容易得风湿、关节炎。

她完全不担心宁峰和自己睡在一张床上会不会发生什么,就原主这副尊荣,这个芦柴棒一样的身板,谁要啊?

宁峰像是能听到她心里想什么,翻了个身留给她一个结实的后背,像是在讽刺她想吃天鹅肉似的。

胡荞只好拉过被子盖住自己的脑袋,嘴里碎碎念道你才是癞蛤蟆,癞蛤蟆。

没过多久,一阵困意袭来,她渐渐合上双眼。

“叮咚,欢迎来到虚拟生活系统。”一个没有半点温度的女声钻入胡荞耳中。

胡荞猛地睁开眼,看见自己站在一个用竹篱笆围成的农地里,竹篱笆外是一望无际的草原。

胡荞四处张望,不禁有些纳闷,她刚才不是在睡觉吗?怎么跑到村子里来了?

不对!

胡荞猛然发现,这儿的地势平坦,和四面环山的兰芽村完全不同。

“叮咚,请选择播种小麦或稻谷。”

女声再次在胡荞耳边响起,胡荞愣了愣,让她做选择?

抬起头,陡然发现眼前是两个悬浮在正前方的透明按钮。

哇,什么时候做梦都能做得这么有科技感了。

胡荞稍作沉吟便伸出手,按下了“小麦”选项。

“叮咚,您选择的小麦已种下,请五天后来收获。”

话音刚落,胡荞就感觉身体一震,猛地睁开眼,窗外已经大亮了。

“好像真的是一个梦哎。”胡荞看看空空如也的双手,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眼睛瞟向墙角,睡在那里的人已经不见了。

她走下床打开橱柜一看,竹席和被子果然都已经收进去了。

胡荞心里的失落感浓浓,宁峰每天早出晚归,又不爱和她说话,这样下去是很难洗刷他对原主的糟糕印象的,更别提让他对自己产生什么好感了。

日子一久,被赶走的可能性会越来越大啊!

胡荞第一次发现自己也有聪明劲用不上的地方。

肚子突然咕噜叫了一声,胡荞才觉得自己有点饿了。

到厨房转了一圈,胡荞发现宁峰昨天带回来的那只野兔放在灶台上。

穿越来古代这些日子,挨饿是家常便饭,能有肉吃,算是不错的了。

她立刻烧了一锅滚开的水,把野兔放进热水里烫了几分钟,就撸起袖子开始拔毛。

这只野兔毛绒绒的时候看起来挺大的,可是把毛拔光后,它的体型几乎缩减了一半多。

而且肉很少,几乎没有什么油水,胡荞真怕不够吃!

拔完毛的兔子,居然闻起来有一股很浓的膻味,连手上都是那种挥之不去的味道。

她用衣袖捂着鼻子,一脸嫌弃地看着忙活了大半天的食物,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这哪里是人过的生活?

以前有那么多美食她不曾珍惜,现在她哪怕天上掉几个馅饼下来,她也一定感恩戴德。

突然她想起来以前看美食节目的时候几种常见的香料。

胡荞记得后院水井边就有一种草,叫狗肉香,又叫茴香菖蒲,是去膻味的好手。

她跑到后院拔了点,架起锅开大火炒了起来。

茴香菖蒲炒兔肉的香味充斥着整个厨房,锅里的兔肉晶莹剔透,极为诱人。

可是等胡荞把兔肉铲出锅后,转头的一瞬间,放在灶台边的碗就不见了!

见鬼了?

胡荞瞠目结舌,眼角的余光瞟到微微震动的屋门,她二话没说冲了出去,一套抓挠闪跳,死死抓住小偷的后脖颈衣领。

“小偷,还我的兔肉!”胡荞劈手去抢那人手里端着的陶碗,谁知那人突然躬下身,把碗护在怀里。

胡荞看清眼前的人是谁后,一下子愣住了。

原主的记忆在她脑海里翻腾,所有有关这个人的画面都被调了出来。

这个人是宁峰的养母,丁氏。

宁峰5岁就学会了打猎,6岁跟随养父宁氏上山打猎,到9岁的时候,一个人打回来的猎物足以养活一大家子了。

虽然宁峰很能干,能养活那么大一家子人,可是仔细一想,一个6岁毛都还没长全的小孩就要上山对付可能会比自己大几倍的凶猛动物,稍有不慎就可能成为猛兽食物,这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

宁峰的养父养母一家,根本就是把他当成任凭差遣的家生奴!

而且养母还时刻告诫宁峰,就算他成婚后,打回来的猎物也要先拿给她挑选,选剩下的才能拿回自己家。

因此宁峰成年之后迟迟没有成家。

试问哪个女人受得了这样贪婪无度的婆婆啊!

胡荞虽然打心眼里不想嫁人,可是该有的正义感还是有的。特别是宁峰看起来似乎还很能干,她觉着把宁峰培养成好哥们也不错。

所以,她是有责任为好哥们肃清一下周围的生活环境的。

“……”胡荞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她合适,只好直接略过:“怎么是你?昨天宁峰拿过去的猎物还少吗?你怎么能来我们家抢东西呢?”

丁氏站挺直了腰杆,仍然护着手里的碗,一双挤在肥肉中的小眼凶恶地瞪着胡荞:“什么你们我们的,宁峰是我儿子,我养他这么大,拿他的东西天经地义!”

“……”胡荞简直无语了,这个丁氏怎么这么无耻?

胡荞尽量平息了心中的愤怒,和丁氏据理力争:“这兔肉现在不只是你儿子的,它是我炒的,你要是想拿也得经过我的同意!”

“切!”丁氏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夸张地翻动着她那两片香肠一般的大嘴,“你算哪根葱,你是你哥嫂跟我家用几匹动物皮毛交换的东西!说得好听点你是宁峰暖床的老婆,说得不好听,你就是个该给我们家做牛做马的贱货,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

“……”丁氏蛮横无理的措辞再次激怒了胡荞,她握紧了拳头,目光陡然变得冷厉。

原主好歹也是宁峰明媒正娶过来的,虽然原主不情不愿,不肯跟宁峰搞好关系,但是也好歹是这个家的女主人。说到底,还是原主不受宁峰待见,婆媳关系中如果丈夫护着妻子,婆婆哪敢欺负媳妇啊?

唉,这就是结婚的不好。家长里短鸡毛蒜皮,总有吵不完的事。

不过原主斗不过丁氏,难道她胡荞还斗不过?

胡荞嘴角闪过一丝冷笑,脑海中各种法子开始显现……

丁氏见胡荞久久没吭声,以为她像往常一样被自己的话给震住了,心里有几分得意。

她走过来耀武扬威地啐了胡荞一口,端着碗大摇大摆地往自己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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